编者按: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重要举措。听证员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检察工作的监督者,是检察故事的传播者。为更好展现检察听证生动实践,我们创办《我在听证现场》专栏,邀请来自各行各业的听证员,分享他们参与案件听证的所见所感、所思所悟。每一份感悟,都是公众参与检察实践的珍贵注脚,我们希望通过这些视角多元的分享,让更多人走近检察听证,感受“阳光检察”的力量,也让法治信仰在一次次交流与思考中茁壮生长。

听证员:舒思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
我是一名企业青年工作者,平日里和年轻人打交道最多,聊职业规划,谈人生选择。今天,当我以听证员的身份走进公开听证室,面对一起年轻人因“兼职”落入犯罪陷阱的案件时,倍感肩上责任的分量。
犯罪嫌疑人小张(化名)是一名想利用空闲时间赚点零花钱的年轻人。她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对方称只需提供银行卡,就能轻松获得报酬。她便将本人名下银行卡出租给他人获利。事后查明,这张银行卡在短时间内被犯罪分子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赃款,金额达数十万元,小张就这样成了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整体情况,并完整展示了证据链。小张出于牟利目的,将本人银行卡交由他人使用,用于电信诈骗收款,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听完介绍,我关心的是:“她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获利也不多,有没有不被起诉的可能?”围绕这一问题,我们重点了解了小张的主观恶性、悔罪态度及后续监管条件。检察官表示,虽然小张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诚恳,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从轻情节,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法定条件,建议作酌定不起诉处理。经评议,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走出听证室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次听证让我真正理解了“不起诉”三个字的份量——它不是对错误的纵容,而是司法释放出的审慎与善意。对一名涉世未深、因贪念一时失足的年轻人而言,简单“一诉了之”可能对其一生产生难以挽回的影响;而一个经过公开听证、多方审视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却有可能唤醒良知、重塑未来。这种程序带来的透明与审慎,恰恰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来源。
作为一名青年工作者,我常对年轻人说“奋斗创造幸福”,有些“捷径”走不得。一张银行卡、一部手机、一次轻信,就可能沦为犯罪工具。在此,我也向广大青年朋友呼吁,切勿因小利而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任何看似“无本万利”的兼职背后,都可能隐藏着吞噬自由的陷阱。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而我们听证员,既是见证者,也是参与者,更是传递者——要把法治的温度与力量,带回自己所在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