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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听证现场丨一场关于救赎与希望的听证

【字号:    】        时间:2025-08-27      

  编者按: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举措。听证员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检察工作的监督者,是检察故事的传播者。为更好展现检察听证生动实践,我们创办《我在听证现场》专栏,邀请来自各行各业的听证员,分享他们参与案件听证的所见所感、所思所悟。每一份感悟,都是公众参与检察实践的珍贵注脚,我们希望通过这些视角多元的分享,让更多人走近检察听证,感受 “阳光检察” 的力量,也让法治信仰在一次次交流与思考中茁壮生长。

听证员:程敏,武汉市鲁巷实验小学工会主席,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
  作为一名在义务教育一线工作近二十年的老师,今天,当我以听证员身份参与洪山区检察院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不起诉听证会后,这场特殊的“法治课堂”,不仅让我见证了司法温度,更让我对教育工作有了全新的感悟。
  案件中刚满16岁的少年小程(化名),让我瞬间想起了自己所在学校的孩子们。小程在他人的怂恿下,在某商场地下车库,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得被害人车内现金近万元,还有购物卡、香烟等物品。小程在恐惧与悔意中于案发后第二天主动投案自首。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程来自农村,父母务农,工作繁忙。长期缺乏家庭管教与情感关怀,让小程在成长的岔路口迷失了方向。父母的汗水与泪水,焦急与悲痛,照亮了他渴望悔改的心。通过沟通,小程发现,原来父母只是不擅表达,内心里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人。
  检察官在陈述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时说到:“根据法律规定,小程系初犯,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悔罪的减轻、从轻情节,同时从这个孩子的经历和作案后的表现来看,他是能够被挽救的。因此我们对本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法律不仅是惩戒的标尺,更是挽救的桥梁。”检察官的这句话让我深受触动。办案中,他们没有一诉了之,而是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同时,联系社区、学校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希望通过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少年重新建立人生坐标。这种“司法+教育”的双重守护,正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生动的实践。
  我深刻意识到,无论是校园里的教师,还是司法系统的工作者,我们面对的都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型的学生。未来的教育实践中,我会以更敏锐的目光发现学生的需求,以更专业的视角,深入浅出地讲解真实发生的案例,为学生筑牢法律意识的根基;以刚柔并济的引导,帮助他们明晰行为的边界。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护航与爱的滋养中,成为知法、守法且心中有光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