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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庭评议促提升 实战练兵强本领

【字号:    】        时间:2026-04-24      

  本网讯(通讯员 刘欣雨)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4月21日,武汉市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听庭评议活动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李晶、副主任王妙,5个基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业务骨干参与听庭评议。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本次观摩庭审选取了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催收非法债务案件作为评议案例,该院普通犯罪检察部门检察官周贞贞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紧扣“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等争议焦点,讯问逻辑清晰,举证详略得当,并针对被告人的当庭辩解,结合在案证据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应。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深入剖析犯罪原因,阐明法律边界,开展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评议座谈会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承办检察官分享了办案心得,从锚定争议焦点、强化证据审查、深挖案件本质等方面,详细复盘了办理该类型案件的思考与探索。承办法官围绕庭审进行了交流发言。

  评议小组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前准备、庭审过程等方面展开全面评议,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当庭讯问环环相扣,质证规范有力,展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从起诉书要素的完整性、优化举证顺序、提升多媒体示证效果、增强法庭教育现场感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雨指出,公诉人展现了较好的专业能力,庭审程序规范、说理充分、教育有警示性,达到了预期效果。她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庭审应变能力,积极运用多媒体示证和智能化手段,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示案件关键信息。要将以本次评议为契机,推动检察官精细化提升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和水平。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李晶对活动进行总结点评。她表示,出庭能力是公诉人的核心能力,是高质效办好案件的关键体现。本次评议选取的罪名较为少见,法检双方准备充分,庭前用心用功,庭审交锋从容应对,庭审节奏把握较好,有力保障了庭审效果。她指出,要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将评议成果转化为规范办案、提升素能的实际成效。要持续强化公诉人核心能力建设,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庭审应变等方面下功夫,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公诉队伍。要注重办案质效与治理效果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法庭教育的警示功能和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要将本次评议活动转化为持续优化公诉队伍的动能,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武汉刑事检察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