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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馆优惠政策不再“隐身”

【字号:    】        时间:2026-06-12      


  本网讯(通讯员 杜业婧)“除了严格落实法定优惠政策,我们还在儿童节、教师节等节日推出了专属惠民活动。”5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在辖区某体育场馆举行公开听证会,场馆负责人向与会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代表、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介绍特定群体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1月,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一家公共体育场馆。“请问老年人、未成年人来这游泳、健身,有优惠吗?”在服务台,检察官的询问让工作人员面露迟疑,“好像有,但具体政策不清楚,价目表上没写。”经过走访排查,检察官发现多家场馆都存在类似问题:有的场馆价目表只标注常规收费标准,对特定群体优惠只字未提;有的场馆线上预约系统没有优惠提示;有的场馆虽然有优惠政策,却藏在工作人员的“口头说明”里,不主动询问就不会告知。
  “群众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是影响幸福感的大事。”办案检察官查询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均规定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或者服务项目收取费用的,应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价格及优惠措施等内容。优惠政策的“隐身”,损害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违背了公共体育设施的公益属性。

  公共体育场馆对特定群体实行优惠优待,不是可有可无的人情福利,而是法定义务。今年2月12日,洪山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确保相关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响应,组织辖区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明确整改内容:在场馆醒目位置公示免费或优惠政策,安排专人办理;优化线上服务功能,统一规范提示标识,明确优惠条件与办理流程;组织场馆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及服务规范;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确保优惠政策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