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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学楷模 谈感悟 强担当

【字号:    】        时间:2025-10-20      


  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号召全社会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激励广大干警汲取奋进力量,将“时代楷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雨:观看中宣部授予重庆检察“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的发布仪式,我深受触动。这支从“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发展而来的团队,二十余年来对未成年人接力守护,帮助了数千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他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不仅照亮了孩子们的未来,更道出了未检人的初心与使命。

  从检多年,我深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法理情的交融。渝检护“未”团队推动建立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等创新机制,体现了检察履职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的深化。

  荣誉属于奋斗者,榜样照亮前行路。我们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为标杆,在“秦雨工作室”品牌升级中注入更多司法智慧,让每一朵“迷途的花朵”感受到法治阳光,让每一颗“受伤的心灵”重拾生活的希望,用更实举措书写洪山未检人的时代答卷。


  普通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任李凤:二十一年如一日地坚守,从7人到500人的薪火相传,渝检护“未”团队将对法律的忠诚信仰与对未成年人的深沉大爱融为一体,用一个个案例生动诠释了未检人的初心使命。仪式上,团队成员“俯下身倾听,伸出手托举”的故事让我深有感触——未检工作是一场爱与责任的“长跑”,需要一代代人接过守护的接力棒。

  学习楷模,关键在行动。洪山未检团队将把这份感动化为坚定步伐,以楷模为镜,恪尽“国家监护人”之责,以检察蓝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易柔池:当渝检护“未”团队捧起“时代楷模”荣誉的画面映入眼帘,我作为洪山未检人,内心瞬间被震撼与敬意填满。这支从“莎姐”维权岗生根发芽的队伍,用二十余载光阴深耕不辍,将法律条文的刚性棱角,细细磨成了守护童心的温柔弧度——这抹温度,恰是未检事业最动人的底色。这份坚守,更藏着检察担当的千钧重量。楷模如镜,榜样如灯,照亮洪山护“未”的前行之路。今后愿以渝检同仁为光,以专业守护成长,以情怀温暖童心,书写洪山未检的护“未”答卷。


  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赵轩:经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的事迹,我内心满是共鸣与振奋。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助理,两年来我参与过法治进校园、困境儿童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等未检工作,但对比楷模仍显不足。他们创立“莎姐”维权岗、推动“一站式”救助的创新实践、为困境儿童设立共管账户等一项项的举措,告诉了我:未检不仅仅需要办好案子,更要以案件为起点,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多想一点、多走一步”。

  今后,我将把“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融入日常,在案卷外多一份倾听,在帮教中多一份用心,以“为孩子多做一点”的坚守,让检察蓝成为青少年成长路上的温暖底色。


  政治部干警秦方好:“渝检护‘未’团队”以“护佑青春、守护未来”为使命,将司法温度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的每一个环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为我们检察干警强化队伍建设、凝聚干事力量树立了标杆。从创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到打造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他们始终坚定“不止于办案”的守护初心,用专业驱散阴霾,以温情治愈创伤。从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到家庭成长风险防控数字模型,他们以科技赋能保护,用创新展现担当。

  榜样如炬,行则将至。我将以“渝检护‘未’团队”的楷模精神为指引,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每一份检察工作,以青春之力践行“如我在诉”,让楷模精神在基层检察实践中传承绽放。


  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助理姜姝媛:渝检护“未”团队初心不改,核心在于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使命。让我深刻认识到,案管作为检察工作的“窗口”与“枢纽”,每一项流程监管、数据统计都关乎司法质效。例如在接收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我们既要严格审核文书规范,更要带着“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优先标注、快速分流,用高效流转呼应“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让案件在初始环节就传递司法温度。

  楷模精神重在践行。今后我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为镜,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融入案管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用严谨、高效、温情的履职,为未成年人保护和检察工作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