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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至7月检察业务数据公开

【字号:    】        时间:2021-09-27      

  2021年1至7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上级院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1至7月主要检察业务数据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7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38人,不捕197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765人,决定不起诉76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盗窃罪170人,第二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43人,第三位的是诈骗罪66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7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592件743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495人,法院采纳484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48人,法院采纳438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2021年1至7月,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15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8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7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4件次,已纠正38件次。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7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已纠正1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7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42件,已纠正39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8人次,已纠正8人次。对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违规情况提出纠正73件,已纠正73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021年1至7月,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办结3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7月,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结3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7月,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办结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2021年1至7月,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办结1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7月,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至7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1件,资源保护领域2件,食品安全领域3件,药品安全领域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其他领域1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7月,共开展诉前程序1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7月,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不捕2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0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7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人,不起诉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2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7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21名未成年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32次;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14次。开展法治讲座8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5人。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4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1年1至7月,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206件291人。
  2021年1至7月,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立案1件,决定给予赔偿1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8件,发放救助人数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