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5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国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区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实施“1235”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院集体荣获“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团队”等国家、省、市级荣誉27项;7件案件获评全国、省、市典型案例,6份法律文书获评优秀法律文书;4名干警荣获省、市业务标兵、能手称号,4人入选湖北省法学法律专家库和省、市检察人才库。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检察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紧扣洪山所需,回应群众所盼,竭尽检察所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94件1443人,审查起诉案件1132件1542人。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37人、起诉1405人。从严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1人、起诉88人,形成有力震慑;稳妥办结中央高度关注的“3·5”专案,获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高质效办理“5·28”“901”等重大涉黑恶案件,同步深化“破网打伞清财”,引导查扣涉案资金1.7亿元。依法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批捕580人、起诉714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510人、不起诉287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检察环节适用率达90.6%,有效减少对抗、促进和谐。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围绕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防控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4件,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效能。
(二)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0人、起诉167人;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批捕13人、起诉15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35件,监督撤案3件。聚焦企业实际需求,建立涉企社矫对象信息库,加强执行活动监督,保障相关人员正常履职和企业稳定运营。设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平均办案周期缩短23天。依托区工商联设立“检企联络站”,配备专职“涉企服务专员”,为辖区企业编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庭审观摩、法律宣讲等活动8场,在“7.18”企业家日为企业家和相关区直单位代表300余人专题讲授《民营经济促进法》,并同步线上直播,受到普遍欢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实地走访重点企业13次,协调解决法律问题6项,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检企关系。
(三)强化科技创新全链条司法保护。主动对接洪山“山水星光”计划,深入开展“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办理涉科创案件23件,同步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等综合司法服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失误依法容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刑事化、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化,依法不批捕45人、不起诉18人。构建集案件办理、法律监督、社会治理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其中1份获评湖北省优秀检察建议;某科技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案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聚焦特色产业保护,针对“洪山菜薹”证明商标被假冒、技术标准滞后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以法治护航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贯彻新修订的《监察法》,健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强化协作配合与相互制约,依法起诉职务犯罪24人。严惩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立案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某公安民警徇私枉法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有力彰显司法公正底线不可逾越、廉洁红线不容触碰。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牢记为民初心,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一)全力保障民生民利。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2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办案件21件。推进医保诈骗专项整治,批捕1人、起诉1人,坚决守护群众“救命钱”。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批捕152人、起诉244人,成功办理“7·17”涉缅北电诈专案,守好百姓“钱袋子”。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托“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0件,协同维护劳动者权益。健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向23名因案致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22.2万元,传递司法温度。
(二)用心守护洪山青山碧水蓝天。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涉长江保护案件51件。健全“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巡司河、汤逊湖、黄家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督促修复污染水域及土地70余亩,清理被污染、被占用河道岸线1.7公里,拆除违法构筑物80余处。依托“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府检联动,共建“长江·天兴洲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探索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属地落实”协同治理新路径,守护区域生态安全。
(三)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融合推进家庭、学校、司法等“六大保护”,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8人、起诉9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精准帮教,依法不批捕32人、不起诉47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对罪行严重的依法批捕24人、起诉46人。构建“检察官+司法社工+学校+家长”帮教模式,跟踪帮教18人,无一人再犯罪,其中,1人考上大学,5人顺利就业。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督促整治旅馆、KTV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及违法招录童工等问题。深化法治教育,开展检察开放日、家长课堂、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0余场,《三分钟读懂未检工作2.0》获评湖北省未成年人检察精品课程,织密前端预防网络。
(四)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官+网格员”联动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社区末梢。聚焦民生关切,办理涉社区公益诉讼案件35件,推动整治盲道破损、垃圾站排污、二次供水及现制现售饮水机管理不规范、公共绿地被侵占等问题,切实守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和“舌尖上”的安全。运用“无人机+AI”精准识别违建和违规种菜点位,督促复绿7.5亩,相关做法获《长江日报》专题报道。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年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978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复”,90%以上在首办环节化解。常态化入驻区综治中心,推进“检察+综治”深度融合,开展释法说理与调解工作,成功化解基层矛盾21件,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以检察刚性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权威
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同比分别上升53.7%、166%和51%,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做优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49件;纠正漏捕、漏诉78人。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5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防止以罚代刑。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实施“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模式,提出监督意见157件,推动解决看守所超量羁押、混管混押等问题,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7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促进监管规范化。
(二)做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聚焦深层次违法监督、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和虚假诉讼,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3件。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6件,监督纠正未依法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及屏蔽案件终本信息等问题。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5件,向2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办理的某严重超审限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典型案例。
(三)做实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一体推进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刑反向衔接,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6件。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0件,提出检察意见152件165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106人,确保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规范监督。聚焦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立办行政公益诉讼6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强化审前程序,开展磋商47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公益损害问题均在诉前得到解决。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针对部分驾校少缴漏缴税款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推动18家驾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9.46万元。聚焦新业态食品安全,针对“探店”博主发布违法广告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立案查处12起,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刘家麒烈士纪念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智慧检察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
以理念革新引领机制创新,以数字革命驱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一)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应用。深入实施“数字检察应用提升行动”。作为全国、全省人工智能检察应用试点单位,选派业务骨干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检察院办案智能体研发,系统梳理446条侦查监督规则,构建盗窃等5类常见罪名本地化知识库,协同开发“AI检察官助理”辅助工具,并稳步推进个罪办理智能体试点应用,切实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拓展智慧检务应用场景,部署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58个,覆盖39类监督场景,累计生成有效监督线索635条,成案352件。通过模型赋能,精准发现并推动整治洗车行无证排水、见证人资格不符、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不到位等一批社会治理问题,初步形成“数据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高质效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的重点课题《人工智能赋能检察办案:原理与方法》,即将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二)优化检察管理运行机制。将“三个善于”贯穿办案全过程,构建“宏观业务分析—中观流程监控—微观质量评查”全链条管理机制,推行“个案评查+专项督察+数据倒查”三位一体监督模式,推动办案从“机械司法”向“实质正义”转变。机制运行以来,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4.51%,法律文书说理充分度显著提升,案件动态规范率达99%以上,全年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及捕后法定不起诉案件。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实现“管案”与“管人”、“管权”与“管事”有机统一,确保管理科学、问责有力、激励有效。相关经验获湖北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批示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刊载推广。
(三)打造特色检察品牌矩阵。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秦雨工作室”,联合多部门在省妇幼保健院(洪山院区)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集成询问取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功能,有效避免二次伤害;深化“一站式+”综合救助机制,相关做法获评武汉市法治化典型案例并在全市推广。同步构建“科技+检察+互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推动法治教育基地升级至3.0版,累计接待青少年3000余人次;创新研发“未检数字人”提供智能普法服务,获省市领导肯定。做强高校服务保障,打造“守望”大学生检察品牌,依法办理涉大学生案件42件45人;针对校园管理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协同高校开展“法治宣讲团”进校园、高考防诈等专题普法活动,提升法治宣教精准性与实效性。做实融合传播普法品牌,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组织干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0余场,推出“指尖上的法治课”“三分钟读懂社区检察”等短视频6部;153篇次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有效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
五、锻造过硬检察铁军,以自我革命精神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以“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为牵引,统筹推进政治铸魂、素能强基、严管厚爱,着力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铁军。
(一)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17次,常态化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读书班等活动32次,在院图书室设立党建读物专区,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坚决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5次;结合办案撰写涉企、涉黄、食品安全等专项法律监督报告3篇,获区委严中兴书记等领导批示肯定。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常态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干警从政治高度把握案件办理。扎实推进区委“党建四联”实践活动,与中国电信洪山分公司共建“组织联建、政治联学、技术联创、难题联解”机制。相关成果《消失的案卷》获全省检察机关故事汇三等奖,《党建发力 融合聚力 展现检察业务新形象》获评全市党建业务融合典型案例。
(二)提升专业化的履职能力。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多措并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依托洪山“大学之城”优势,深化“检校双向奔赴”机制,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聘请9名法学专家担任理论导师。全面实施“青蓝计划”,为新进干警配备业务骨干“一对一”帮带,构建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综合素能、廉洁自律“四位一体”培养体系;安排青年干警常态化列席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讲述办案故事,促进思辨能力和专业素养双提升。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优,4人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评未检、民事、行政等条线业务标兵、能手称号,4人入选省法学专家库和省、市检察人才库。强化理论与实践融合,全年发表调研成果20余篇,其中9篇刊载于《检察论丛》《人民检察》等权威期刊,多项成果转化为工作机制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注推广。
(三)涵养清正廉洁的纪律作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扎实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全年开展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庭审观摩等廉政教育活动62场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前移监督关口,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全面排查风险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次,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步加强干警“八小时外”和离退休干部监督管理,发放《致干警家属的一封廉政倡议信》,推动单位、家庭、社会协同监督。注重人文关怀,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回应干警实际困难,营造“工作中加压、生活中减压”的干事创业氛围,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奋发有为。
六、自觉接受监督,以阳光司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调研,并就地方性法规修订提出意见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视察、庭审观摩、公益诉讼调查等活动90余人次,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将代表提出的“深化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提升洪山城市价值”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督促行政机关清理黄家湖水葫芦泛滥水域35亩、整治围湖种菜15亩、拆除违法构筑物50处,相关成效获代表肯定,实现了“建议—监督—治理—反馈”的良性循环。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邀请委员参加宪法宣誓、公开听证等活动20余人次。构建“政协提案+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精准对接“加强我区学校食品安全”政协提案,对高校周边无堂食外卖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排查辖区无堂食外卖门店,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关停违规门店13家、责令限期整改188家、行政处罚44家,同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落地。实现检察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双向衔接、双向赋能、双向提升。
(三)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实现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邀请监督330件次。全面落实检察听证制度,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组织听证263件,在微信公众号创办“我在听证现场”专栏,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120次。深化检务公开,组织检察开放日2场,发布工作信息174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洪山检察工作稳中有进、质效提升,根本在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和区法院的配合与制约,也凝聚着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党和人民新期待、区域发展新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短板: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理念和机制创新的深度广度不足;二是服务武汉支点建设和洪山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谋划与精准施策有待加强;三是数字检察在场景拓展和实战转化上的效能尚未充分释放;四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存在结构性短板,尤其在知识产权、金融、数字治理等领域缺乏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洪山全面建设现代化大学之城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恪守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区委中心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区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保障就延伸到哪里,持续推进“1235”工作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洪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第一,聚焦安全稳定首要任务,以新安全格局护航新发展格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犯罪。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紧盯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犯罪,守好群众“钱袋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洪山实践,全面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方式,推动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就地化解。
第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精准服务现代化大学之城建设。聚焦区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345”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深化“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强化对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及商业秘密的全链条司法保护,护航重大科创平台和“星光科转8条”落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清理涉企刑事“挂案”。依托“检企联络站”和“涉企服务专员”,为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服务长江大保护和城市更新,聚焦巡司河、黄家湖等重点流域生态问题,综合履职,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第三,坚守人民至上立场,以可感可触的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司法保护。做优“秦雨工作室”,融合“六大保护”,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用心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健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聚焦食药安全、医保基金、消费者权益、安全生产、无障碍环境等领域,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第四,扛牢法律监督主责,以高质效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深化民事终本执行监督,协同破解“执行难”;加强行刑反向衔接,确保法律责任无缝落实;加大虚假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围绕城市管理、文化遗产、新业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推动诉前磋商和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第五,锻造忠诚可靠铁军,以自身现代化支撑高质量发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依托“大学之城”优势,深化“检校双向奔赴机制”,加快培养服务科技、数字、绿色发展的复合型人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数字赋能,一体推进履职、案件、质量管理,用好“AI检察官助理”等智能工具,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洪山现代化建设大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守正义、护民生、促发展、保安全,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洪山实践贡献更实、更优、更强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