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23日在洪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继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洪山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围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助推发展保障稳定
强化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为洪山建设“大学之城”营造安全、公正的发展环境。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07件1307人,提起公诉934件1215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批捕48件78人,起诉43件75人。持续开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6件10人,起诉5件8人。重点打击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犯罪,依法批捕852件896人,起诉566件666人。
(二)着力维护经济秩序。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通过司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坚决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件56人,起诉23件39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用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着力营造宽松法治环境。落实对口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举办廉政文化进项目、廉政报告会等活动25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促进企业预防犯罪、防控风险。
(三)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深化“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建设,通知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26件29人。推行“三及时+三主动”[①]法律援助方式,通知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25件28人。创新涉罪青少年帮教工作机制,圆满完成首例跨省涉罪未成年人委托监督考察。推进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品牌建设,以流动法制课堂为平台,围绕给在校大学生“毕业季护航”等主题,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五进”[②]活动20余次。
(四)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129件216人,决定不起诉10件13人。严格把握羁押必要性审查标准,设置审查前置程序,规范事后救济机制,强调“三必查”[③],对121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改变羁押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积极落实刑事案件速裁机制[④],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已按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109件123人。完善简易程序集中出庭工作机制,使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675件872人。
(五)主动延伸服务触角。逐步规范派驻武汉化工区检察室和本区十个街乡检察巡回服务组工作机制,将普法教育、治安防控、化解矛盾纠纷、关爱弱势群体等作为工作重点,把握宪法宣传日、举报宣传周、世界禁毒日等关键节点,以法制讲座、图片展示、设点宣传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共开展法制宣传6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整治活动20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500余次。针对综治联系点梨园街华腾园社区盗窃案件高发的问题,整合多家单位力量做强人防、物防、技防,使小区入室盗窃发案率大幅下降,被评为全市平安示范社区。
二、坚持惩防并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7人,其中贪污案3件5人、受贿案4件4人、行贿案2件2人、挪用公款案2件4人、介绍贿赂案1件2人。成功查办了区直某机关处级干部董某受贿案、和平街白马洲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容某某挪用公款3200余万元等一批大要案。优化侦查模式,注重以案带案,着力扩大办案规模和效果。所办案件中窝串案10件15人,占立案总数的83.3%。2014年以来,通过查办区教育局工作人员饶某行贿案,一举突破武昌区教育局自考办主任方某、武汉工商专修学院负责人刘某等人行贿、受贿案11件11人,并为市纪委、市检察院查办教育系统系列案件打开突破口,形成“查一件、挖一批、抓一类”的办案态势。
(二)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紧紧把握“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工作原则,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突出检察工作一体化,构建联合打击渎职犯罪的合围之势。密切关注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部位,多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渎贪并查,成功查办了青山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高某某伙同其子高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滥用职权案4件4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
(三)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向相关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2件,开展预防调查9件,预防案例分析12件,上报年度报告1件。完善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工作深化、实化,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巩固与区委党校的长效联系机制,在区国资委、中建三局二公司、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16场次,向辖区500余名区管干部发送廉政宣传短信,加强对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的预防教育。规范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工作,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507件,涉及单位5507个、个人10004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拍摄的微电影《择友》、《自食贪果》,荣获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评比三等奖。
三、坚持公平正义,全面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公正文明司法
强化人权意识,牢牢把握诉讼监督工作“四化建设”[⑤]要求,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一)认真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建立与侦查机关信息资源共享的动态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对基层派出所的监督检察工作,及时掌握刑事发案、报案、立案、破案、撤案等信息。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6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撤案4件。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启动法律监督调查1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督公安机关追逃61人,依法追诉漏犯23人。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其中2件已改判。
(二)认真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和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全面加强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事裁判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启动法律监督调查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5件;监督收监执行刑罚2件2人,办理强制医疗执行监督5件。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检察监外执行人员297人,纠正脱管漏管行为2次,对拟报特赦的11名社区服刑人员材料依法进行审查。
(三)认真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主动加强与区法院、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等单位的联系,拓展监督线索渠道。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手段,统筹推进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3件、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建议提请抗诉3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0份,法院均已书面回复。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强化创新意识,切实增强深化改革创新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落实司法改革目标任务。
(一)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省检察院批复意见,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员额分配、权限配置,合理确定检察官(40.6%)、检察辅助人员(44.4%)和司法行政人员(15%)的比例。切实做好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入额考试,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确保让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进入检察官员额[⑥]。目前,41名拟计入员额检察官人选,已层报到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制定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司法办案权限清单,确保入额检察官在一线办案,为落实司法责任制[⑦]、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奠定基础。
(二)加快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后的新形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制等工作机制,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等工作,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解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106件,受理群众来信60件,接待来访群众650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60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4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司法救助2人次。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发生。排查风险案件15件,制定息诉工作预案4个,化解矛盾纠纷13起。
(三)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与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台帐、监督事项告知等知情保障机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到现场见证搜查活动、参与案件回访和信访接待、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等方式,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活动的途径,确保纳入监督范围的“十一种情形”[⑧]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办案质量检查、教育活动18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对5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
(四)逐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理念,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检务”的新平台建设,大力发挥检察门户网站、检务微信、检务微博等媒介在检务公开中的作用,发布检务微博94条、微信信息61条。围绕案件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规范公开非涉密无隐私的案件供公众查询,已发布案件法律文书328件、重要案件信息5件、案件程序性信息2479件。
五、坚持从严治检,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强化人本意识,以“五个过硬”[⑨]为根本指针,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能力培养和监督管理。
(一)抓专题教育,推进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培训,将理论学习与整肃思想有机结合,开展书记讲党课、邀请专家作辅导、组织学习心得交流会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进一步筑牢干警廉洁守纪防线。
(二)抓素能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的核心战斗力来抓,完善业务骨干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研究重点课题、带教青年干警制度,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深化分层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举办“刑事案件审查和公诉文书写作”等实训教学、岗位培训36场次。组织干警参加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反贪污贿赂优秀侦查员评选和“互联网+检务”信息化应用“大比武”,着力提升干警实战能力。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研究,撰写检察理论文章46篇,其中35篇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
(三)抓内外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全面、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实现办案数据实时反馈、办案质量全面评估;以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为平台,加强对自侦办案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和办案安全隐患;以检务督查为手段,加强对考勤、控申接待、执行“禁酒令”等方面的日常督察,着力构建以案管通报、检务督察公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大督察”格局。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办案质量检查、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10次,寄送《洪山检察动态》3期1500余份,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余份。
(四)抓基础建设,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⑩]。健全“目标、管理、考评、运用”四位一体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科技强检”工作,突出科技服务办案,办理电子物证提取26件。持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选送诗朗诵《我的中国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爱中华•固长城”朗诵会和关山街道文艺汇演,激发干警奉献进取的职业精神。今年以来,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三万”活动工作突出工作组、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等,档案管理工作继续保持“省特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院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深化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素质不够均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检察人员空编较多,与繁重的司法办案任务不相适应,导致业务工作发展不均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内部挖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健康发展。
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背景下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洪山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题主线,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实现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更加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平安洪山建设,全面提升“一感两度”。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常态,依法查办妨碍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渎职犯罪,进一步加大对“小官巨贪”和“城中村”改造中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更加有力推进法治洪山建设。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领域的重点整治;强化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常态化推进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工作;严厉打击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养老等领域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形成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认真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主动参与法治洪山建设,既通过司法办案向全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取向,又加强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四是更加深入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坚持以中央改革精神为基本方向,以区情检情为基本依据,以司法规律、检察规律为基本遵循,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到位、人员分类定岗到位、司法责任制新机制运行到位。坚持用创新思维谋划工作,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检察改革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将全面深化改革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五是更加重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继续深化分层分类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坚持权责统一,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健全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干警做自觉践行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表率,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把牢方向,抓住关键,顽强拼搏,奋发有为,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洪山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有关用语说明
①“三及时+三主动”法律援助方式:及时告知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及时通知指定法律援助,及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主动督促法援律师及时到位,主动加强检律双方交流沟通,主动建立与法援中心的协调联动机制。
[③]羁押必要性审查“三必查”:延长羁押期限必查,重大疾病必查,取保候审必查。
[④]刑事案件速裁机制:指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符合相应条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非法拘禁、盗窃、诈骗、故意损坏财物、寻衅滋事等九类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间,落实快侦快办。
[⑤]诉讼监督“四化建设”: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
[⑥]检察官员额制:指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实现定量限量的管理,通过严格的遴选方式,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员额检察官,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主体责任的制度。通过控制检察官员额制比例,选任员额内检察官,最终实现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
[⑦]司法责任制: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权力和责任,二是完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三是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
[⑧]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十一种情形”:人民监督员对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以下情形实施监督:(1)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2)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3)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4)拟撤销案件的;(5)拟不起诉的;(6)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7)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8)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9)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违法的;(10)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11)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⑨]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⑩]新型检察院:新型检察院要做到“八个新”,即:发展思路有新突破,工作格局有新构建,执法模式有新转变,队伍素质有新提升,组织体系有新完善,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检务保障有新改善,精神风貌有新变化,在整个检察院形成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