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亚威)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高效联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4月18日,洪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苏民益,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纪宏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正,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郭春,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付庆利,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付红胜,以及24家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通报了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行刑衔接(包括正向衔接和反向衔接)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洪山公安分局等三家单位分别介绍了本单位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人员围绕行刑衔接工作中案件移送流程、证据收集、处罚适用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正主持会议并讲话,指出要正确认识行刑衔接工作性质,行政执法单位要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检察机关要加强监督、做好衔接;正确评估行刑衔接工作现状,即知即改,切实解决数据录入不全、移送标准不统一、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规范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落实实质化监督举措,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质效。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纪宏杰指出,行刑衔接是行政权与司法权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一项制度,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理念,正视问题并采取有力举措解决;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动协调配合机制,畅通衔接渠道,把握工作重点,做实会商联动,实现行刑衔接工作常态化、实质化;强化监督保障,建立人大、纪检、检察、行政等参与的多元监督体系,增强衔接约束,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苏民益强调,开展行刑衔接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切实履职尽责;要建立完善定期沟通协调、考核评价、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协同配合,推动洪山行刑衔接工作良性发展、提质增效;要加强执法监督,区人大法制委将对行刑衔接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推动提升法治洪山建设水平。
下一步,洪山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凝聚司法执法合力,着力提升行刑衔接实效,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推动平安洪山、法治洪山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