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超)“水葫芦和菜园子清走了,违法构筑物拆除了,既排除了对汛期行洪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又保障了湖泊生态环境免受污染。检察公益诉讼参与社会治理,效果明显。”区人大代表尹贝到黄家湖进行“回头看”时说道。
今年3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反映,黄家湖部分水域发现大量外来入侵物种水葫芦,并存在围湖种菜等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通过该院研发的公益诉讼智能体,对无人机现场拍摄的照片、视频等图像数据进行分析,识别问题点位。
办案人员邀请区人大代表尹贝、马丽君共同前往黄家湖,通过现场查看和观看航拍实时画面,直观了解黄家湖生态受损情况。无人机对水葫芦分布情况和违规菜地开垦范围进行巡航勘察,精准锁定50余亩污染面积(其中水葫芦覆盖35亩,违规菜地岸线长度约1.2公里,面积约15亩,涉及违法构筑物50余处)。办案人员还在实地发现,被打捞的水葫芦残骸大量堆积在岸边,已经腐烂风干,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为推动问题解决,洪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及时清理水葫芦,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持续做好水域巡查和监测预警;针对围湖种菜问题,建议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整治工作,对周边群众加强宣传引导。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对湖泊水域进行清理整治,对岸线上的违法构筑物和堆积的水葫芦残骸进行了清理。同时,完善保洁制度,督促加强日常巡护与常规保洁,确保污染不再反弹。
5月30日,洪山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到黄家湖开展“回头看”,发现水葫芦和违规菜地已被清理,湖泊岸线内的违法构筑物均被拆除,治理成效较好。人民监督员栗付云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用鲜活的案例让群众认识到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