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以案为鉴知敬畏 警钟长鸣守初心

【字号:    】        时间:2025-06-03      


  本网讯(通讯员 秦方好)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5月22日上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庭审观摩活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汉口银行潜江支行等单位代表,市、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共200余人参加。
  此次观摩的是洪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受贿、徇私枉法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清晰梳理,围绕犯罪事实,通过多媒体示证分组出示证据,有力指控犯罪。公诉人深刻剖析了被告人从理想信念滑坡到权力滥用、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告诫全体干警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被告人姚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忏悔。
  “直击人心的警示教育!作为检察干警,必须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纪律规矩,绝不触碰法律红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庭审结束后,干警代表赵轩表示。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通过“看得见、听得着”的直观形式,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干警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洪山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多样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深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