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岳正慧)4月17日上午,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牛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此次庭审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湖北省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电力营销中心、国家电网武汉供电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等单位200余人观摩,“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分组出示证据,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在全面展示涉案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就本案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并当庭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被告人犯罪原因,充分阐释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被告人牛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背离初心、泥足深陷的行为落泪忏悔,希望旁听人员能够以他为鉴,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培养,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错误道路。其沉痛反思令旁听人员深受触动。 此次职务犯罪庭审不仅打击了职务犯罪行为,也充分彰显了司法警示教育的价值,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醒大家引以为戒,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洪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守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