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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大数据”,推进无证经营隐形眼镜专项整治行动

【字号:    】        时间:2024-11-27      

  本网讯(通讯员 戴皋 高雨)医疗器械的合法经营,关系到每一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隐形眼镜,又称“角膜接触镜”,与其护理用液同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明确规定的医疗器械。企业在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形下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

  近日,武汉市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摸排出一批眼镜店无证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监督线索,将其中涉及洪山辖区的线索交由洪山区检察院办理。

  洪山区检察院对基础数据开展对比、分析,通过数据碰撞筛查出可能违规经营的眼镜店。经调查核实后,该院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违规经营的眼镜店进行查处,并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无证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行为进行清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隐形眼镜及相关护理产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向辖区337家眼镜店发放《关于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的告知函》,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置,并没收违法经营的隐形眼镜及隐形眼镜护理液。行政机关表示,将以点带面加强对隐形眼镜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