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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丨“河湖长+检察长”,携手护航河湖生态环境

【字号:    】        时间:2024-04-01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超)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流域综合治理中提供有力法律保障,3月14日,洪山区检察院联合洪山区河湖长办、南湖区级(流域)工作联系部门、汤逊湖区级(流域)工作联系部门、野芷湖区级工作联系部门,赴卓刀泉街道、洪山街道、张家湾街道相关点位,督查陆域面源典型问题整改情况。

督查组先后到卓刀泉街道开来枫景佳园小区,洪山街道武汉德马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野芷湖西路保利心语三期附近餐饮店以及张家湾街道世茂云锦玉海园周边餐饮店,查看前期整改情况。检察人员同时向周边群众宣讲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以来,洪山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常态化开展涉水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助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涉水案件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监督力度,督促监管机关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巡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推动构建河流生态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