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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字号:    】        时间:2023-07-03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超)6月27日,黄家湖专项整治暨2023年度“河湖长+检察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洪山区政府副区长、黄家湖区级河湖长赵群,洪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正,以及区卫健局、区水务湖泊局、区房管局、洪山生态环境分局等二十余家行政机关和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黄家湖位于武昌三环线以南,汤逊湖绿楔和青菱湖绿楔版块之间,面积811.8公顷,其中434.4公顷位于洪山区,占总面积的53.51%。

  2023年6月20日,区政府副区长、黄家湖区级河湖长赵群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正开展二季度巡湖,专项督导黄家湖水质提升工作。

  联席会上,黄家湖督查长单位(区卫健局)通报督导发现的问题。洪山街、青菱街、区房管局、区水务湖泊局、区建投公司、青菱渔场等相关责任单位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汇报整治结果及下步打算。区检察院、区城管局、洪山公安分局、洪山生态环境分局、洪山交通大队等单位分别就如何拓展并践行长效管控机制建言献策。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围绕突出宣传水环境保护、营造全民共护河湖氛围展开交流。各单位达成共识,必须坚持水陆共治、齐抓共管的理念,全域联动,一体推进。
  区河湖长办公室围绕黄家湖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水环境改善工程情况、水面保洁维护情况作了汇报。
  区检察院就湖泊治理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行政机关职责进行了解读,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及该院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总体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正表示,流域综合治理事关发展和安全,需要协同发力。区检察院将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黄家湖等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 积极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切实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同时,进一步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府院工作合力,全面履行强化流域综合治理的政治之责、法治之责、检察之责,为打造具有大学之城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区,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区政府副区长、黄家湖区级河湖长赵群对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检察机关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促进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等方面有力有效。
  她强调,水污染防治既是民生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既是一项常规工作,又是一项特殊工作;既是相关单位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既是当下现实需要,还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之计。随着河湖长履职触角从水域向陆域延伸,河湖治理已扩展到流域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工作也有了新的更高要求。相关单位要认清水污染防治的长期性、系统性、全局性,推深做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提升河湖管护合力。要立足“既管当前又利长远”原则,抓好年轻一代的宣传教育,努力让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要以“小散乱”排水户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推动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河湖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经验做法,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强洪山“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品牌。
  参会人员还参观该院办案工作区、鼎尚书苑等。
  下一步,洪山区检察院将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推动“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流域综合治理为蓝图,以公益保护为抓手,依法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为美丽洪山碧水长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