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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十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5-04-0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71日至8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41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整改。院党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党组会、办公会10次,认真学习讨论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院党组坚持重谋划和抓落实相结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举措,实行清单化管理、销账式推进。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制发修订9项机制、措施、办法,做到治标与治本同向而行。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不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20247月以来(下同),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7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3次、支部主题党日学习56次。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组织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3次,提前明确学习主题、分发学习资料,切实提升学习质效。

  3.关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大学习大讨论”、部门学习、网络培训等活动23次,引导干警及时更新学习“三个善于”等检察新理念。二是严格规范办案,加强办案过程中风险研判,努力在办案中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三是进一步细化检察建议的制作签发、送达方式、跟踪督促、备案评估等流程。四是组织开展《提高业务数据质量工作指引》专题学习,帮助干警理解案卡含义、熟悉填录标准、了解核查重点。

  4.关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涉营商案件办理质效,统一标注、快速流转涉营商案件163件,对涉营商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件,流程监控38件。二是加强数字模型应用,摸排涉企线索19条,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三是加大财产刑监督办案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5.关于“综合流域治理问题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全区各行政单位的协作配合,召开座谈会4次,与区生态环境、水务湖泊等部门签订环保协作配合办法。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发力,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60余件。

  6.关于“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有死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网络治理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领域持续关注,办理3件网络治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二是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理审查批捕155248人,批捕88145人,受理审查起诉132212人,起诉120196人。三是建设“两微一端”网络宣传矩阵,持续更新“三分钟”系列普法短视频。5部普法作品获得区级以上奖项。

  7.关于“轻罪治理实践探索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效办好危险驾驶案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将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到办案中。二是探索大学生犯罪治理新路径。分析辖区大学生犯罪特点趋势,发布《大学生犯罪治理工作白皮书》。

  8.关于“行刑衔接机制运行有堵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凝聚共识、统一标准。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烟草局等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4次,就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统一标准。二是推动行刑衔接实质化运行。联系20余家行政单位,搭建联络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录入案件。三是坚决维护检察意见刚性。对不起诉后需要行政处罚的,向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50余件。

  9.关于“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模型,应用3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取案件线索1599条,成案80余件。二是依托大数据开展类案监督,督促整治违规注销工商登记、违规销售医疗器械、取保候审超期等问题91个。

  10.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组织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二是进一步规范发稿发文流程和重要稿件审查审批制度,定期开展自查清理。三是定期组织学习,针对性提升干警意识形态领域辨别风险、应急处突等能力水平。

  11.关于“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化解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访100余次,处理来信38件,7日内回复率100%。二是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依托洪山区综治中心平台,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开展检察长接待39次、公开听证24次,预防化解信访风险81人次。

  12.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检察履职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从严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等涉众型金融犯罪。二是加大金融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在两起涉众案件中,新增追赃挽损合计102.35万元。三是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组织干警前往洪山区卓刀泉五环天地中心、洪山区社会福利院等地宣传防范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知识。

  1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规定不冲突、相衔接。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会议5次,完成党组会议题议事报送14次。

  14.关于“防控廉政风险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节日纪律提醒。坚持逢进必谈、逢提必谈等,组织廉政谈话5次。二是广泛开展“以案五说”活动,规范开展相关活动16次。三是及时研究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计划,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1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党组专题研究办案瑕疵、工作瑕疵追责问责2次。二是持续推进检察人员酒驾醉驾、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和“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未发现干警有相关违纪情形。

  16.关于“财务管理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财务管理。二是统一执行市直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报销。三是扎实做好合同执行、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深入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及警示教育案例4场次。

  17.关于“工程管理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现有制度规定和新的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本院《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试行)》,确保工程管理有序。二是及时组织转固工作,完成2023年办公大楼消防系统维修工程的固定资产转固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概算的编报、预算资金的落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等各项具体工作。

  18.关于“工作作风建设有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办案方面,强化办案流程监督,切实防止发生各种不必要、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诉讼拖延。二是在作风方面,坚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不定期对考勤进行检查,定期在调度会上通报纪律作风情况。

  19.关于“‘三个规定’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填报要求,专题学习《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二是坚持对“三个规定”落实常抓不懈,每季度研究“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并向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第五派出纪检监察组报送落实情况2次。三是对连续三个月“零”填报的检察官、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分层级开展谈心谈话,督促责任落实。

  2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组会上会议题呈批流程,提前明确相关议题并将相关资料分发与会人员,为与会人员充分参与讨论提供时间保障。二是制定《中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议事流程和原则。

  21.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斗争精神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提出批评意见40条。二是扎实开展2024年民主生活会,征求到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7条,对领导班子个人的意见建议5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诚恳接受。

  22.关于“干部任前考察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正考察材料,增加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制定《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审核把关机制》,完善考察制度。

  23.关于“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决定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近期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研究事项涉及本人或其亲属时未执行回避制度的情况。二是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对涉干部议题本人及其亲属回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关于“支部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6个支部支部委员增补工作。对相关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规范开展党建工作。

  2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执行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培训,安排各支部组织学习《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二是每季度对各支部记录本进行检查,促进发展党员程序严密规范。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对各支部记录本进行检查,组织各支部对2018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提高学习质效。二是严肃政治学习活动,组织支部主题党日学习48次。督促各支部书记积极讲授党课。三是扎实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广泛组织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积极组织党建共建,与区委第一巡察组、剑桥春天社区等举办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27.关于“检察履职使命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强民事检察,就区法院公开文书不规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1份,防范涉案人员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二是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办理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10余件。三是精心培育典型案例,共有16个典型案例被上级采用

  28.关于“担当责任意识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送流程监控400余件,有效提升办案质量。二是全力推进案卷归档工作。截至202525日,我院2022年、2023年案卷归档率均为100%

  29.关于“素质能力示范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守牢质量关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26件。二是规范办案流程,建立案件同步审查监督机制。三是充分发挥集体决策优势,组织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105次,检委会共研讨重大疑难案例16件。四是依托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提前介入10件,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4件。

  30.关于“区检察院对巡察发现难点问题,止步于阶段性成效,缺乏长期跟踪、持续整改,导致部分问题出现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0次,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完善制度建设,新修订制定相关制度9份,坚持从源头防范风险。二是组织培训活动33场,参训干警402人次,切实提高干警业务素能。三是大力推行“青蓝计划”、调研“积分制”、信息“排行榜”等制度。干警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45篇,典型案例被上级采用18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明晓“国之大者”,强化“政治三力”,坚持做“两个维护”的坚定捍卫者。继续更新司法理念,深入领会“三个善于”的实践要求,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案件”。

  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坚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细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四是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着眼长远,把巡察整改推向深入,继续传导工作压力、深挖问题根源,将巡察整改充分融入检察中心工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坚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410日至416日。联系方式:电话88385621;邮政信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电子邮箱:10033597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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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