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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监督方式

【字号:    】        时间:2021-04-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洪山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整治目标及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布,从即日起至20216月中旬,恳请社会各界予以支持和监督。

一、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主要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8.涉法涉诉领域突出问题;

9.检察工作中的其他多发性、顽固性突出问题。主要是服务大学之城建设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履职不到位,以及检察工作中慵懒散慢乱浮问题。

二、整治目标

通过全系统、全链条推进“6+1+1+N”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灶”,使顽瘴痼疾得到全面排查、有效解决,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等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监督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监督方式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027-8780200008:00-17:30

027-8838577317:30-20:00

来信来访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4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邮政编码:430074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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